美事前审查对华投资令企业不满

雷蒙多
《日本经济新闻》网

《日本经济新闻》网6月11日发表题为《美拟对企业对外投资实施事前审查》的文章称,在美国,有关对企业在国外从事投资和其他经济活动引入审查制度的讨论趋于热烈。迄今为止,美国政府一直对外国企业在美国的投资进行审查,但现在要做的是对对外投资建立事前审查机制。美国的经济安全政策制定工作已经进入收尾阶段。

今年5月,美国国会参众两院两党议员就一项大型技术投资法案正式启动协商,旨在“对抗中国”。拜登政府及朝野两党力争在今年夏天通过该法案。法案中的一大亮点是在半导体领域投入520亿美元的补贴,但同时也下了一剂猛药,就是引入对外投资审查制度。

美国政府内部的跨部门机构——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CFIUS)主要负责审核外国企业的对美投资,一旦被视为安全威胁,将可以由总统出面叫停。此次引入的对外投资审查制度与CFIUS的职能方向相反。

根据众议院的文本,当把生产和研发转向“令人担忧的国家或团体”时,这里主要针对中国和俄罗斯,将要求企业必须提前申报。一旦被认定为存在“国家的重要能力无法承受的风险”,总统有权下令撤回投资或做出必要调整。

在中国,美企的投资主要集中在汽车和IT行业,比如特斯拉在上海的工厂。一旦法案通过,诸如在中国设立半导体工厂,对当地新兴高科技企业进行投资等商业项目都需要等待美国政府的批准。

审查对象主要包括涉及半导体和医药在内的前沿技术和重要物资领域的投资。那些在美国开展业务的日本企业也可能需要遵循这一要求。

美国国会认为自身在防止技术外泄方面虽然出台了形形色色的法规但还不够充分。2018年通过的《国防授权法》强化了CFIUS的职能,虽然新兴技术出口受到了限制,但有关美国的技术和资本可能被用来提高中国军事实力的担忧仍然没有消除。

拜登政府也表达了实施对外投资审查的意愿。

商务部长雷蒙多在1日接受《日本经济新闻》采访时就将审查制度立法一事明确表示支持总统的决定。

产业界对此极为不满。据荣鼎咨询公司的计算,一旦新法通过,2000至2019年间美国企业的2430亿美元对中直接投资中,45%将可能被列入审查对象。IT业界团体5月致信国会朝野两党高层,称新法案可能导致企业盈利能力下降,最终有损美国的经济竞争力和国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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