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建公平、开放、透明的“一带一路”国际规则体系

王灵桂
“一带一路”国际智库合作委员会

2018年3月8日,外交部长王毅曾在两会记者会上表示,“一带一路”是全球公共产品,当然遵守国际规则;“一带一路”是国际合作平台,自然按照市场规律行事。一些事例和数据表明,“一带一路”倡议并没有违背国际规则和市场精神,相反却是国际规则的积极支持者。

第一,中国对外贸易的主体仍然是非国有企业,或者说非国有企业是中国与国外打交道的主体单位。2018年中国对外出口规模达到24874万亿美元,其中,民营企业出口占比为48%,远高于国有企业的10.3%以及外资企业的41.7%的水平,在最能代表一国贸易水平的一般贸易出口中,民营企业占比为66.3%,远高于国有企业11.1%的水平。

其次,在对外投资中,民营企业或非国有企业的投资占中国对外投资2/3以上,而国有企业仅有1/3。  

再次,中国政府所做的工作集中在为企业更好地从事贸易、投资活动搭建平台,而非直接参与企业的经营活动。截至2018年底,中国已与122个国家和29个国际组织签署了“一带一路”建设合作协议。这些协议最终都将由企业来完成。

第四,中国政府正在全力推进开放型经济体系建设,包括承诺推行负面清单、建设上海自贸区、举办世界进口博览会等等。“十三五规划”已明确要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负面清单”投资管理制度。2014年,上海自贸区就进行了负面清单的先行先试。随后,2015年国务院划定了负面清单路线图,明确从2015年12月1日起2年的先行先试期,于2018年起正式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最后,中国改革开放的40年取得的巨大成就源自市场力量,是改革开放焕发了中国内在经济发展的潜力与活力,中国政府深知市场力量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且市场精神已为国际社会,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所认可,“一带一路”倡议的推进唯有高度契合国际社会的基本理念与原则,才能走出去、走得远、走得深。

“一带一路”倡议倡导的是合作共赢,其含义就是中国将中国与世界各国的关系看作是朋友式的关系,愿意通过合作与世界所有国家共同发展,在经济利益方面,共同做事一起获得利益,而不是西方社会一直认为的国与国之间是竞争关系,在利益结果的分配上是零和博弈。在这方面,习近平主席在国际场合中有多次论述。如,2014年8月,习近平主席访问蒙古国时说“亲戚越走越近,朋友越交越深”。2017年9月,习近平主席向2017中国-阿拉伯国家博览会致贺信中说,“中国同阿拉伯国家是好朋友、好伙伴。”2018年11月20日习近平主席在马尼拉同菲律宾总统杜特尔特举行会谈时强调,“中方愿同菲方传承友谊,深化合作,让两国永远做好邻居、好朋友、好伙伴,共享发展繁荣。”近至周边外交,中国一直坚持“亲、诚、惠、容”的理念,远至非洲的“真、实、亲、诚”。

正是基于这种国与国之间朋友式的关系,“一带一路”倡议正在为制定国际规则提供了新方向。一是主张公平。“一带一路”倡议将顾及世界发展的共同利益,而非为一国之私利设置规则。“一带一路”倡议所倡导的“正确义利观”即是这一理念的代表性话语。

二是主张开放。“一带一路”倡议自诞生之日起,就以开放为遵循的根本原则。“一带一路”倡议采取主动开放而非对等开放的策略,实际上都是一种灵活处理国际事务的一种方式。

三是主张透明。“一带一路”在积极倡导透明原则。在中方倡议下,中国财政部已经与英国、泰国、匈牙利、希腊、智利等26国财政部共同核准了《“一带一路”融资指导原则》。(王灵桂 BRSN理事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全球战略智库常务副理事长兼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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